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82.公司名稱:金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子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8.因應措施:本公司董事會通過201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及發放方式(1)員工酬勞:新台幣3,170,000元,現金方式發放(2)董監酬勞:新台幣0元(3)上述決議金額與2015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9A2625FC53254A1A
arrow
arrow

    tyj16518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